|
行为规范 |
|
● 基本素质: 1、医院工作人员应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热爱本职岗位,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自我修养。 2、具备病人至上,服务第一和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基本意识。 3、珍惜行业和集体荣誉,遵守法规制度,服务过程中对病人一视同仁,开展公平竞争。 4、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廉洁奉公,顾全大局,听从上级指挥。 5、安心从业,爱院如家。关心单位发展,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 6、团结务实,积极上进,刻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提高热业素质。 7、培养稳定的性格,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动手能力。
● 服务作风: 1、服务热情、主动、耐心、细致、快捷、周到,乐于助人,识别并满足病人服务需求。 2、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使病人感到舒适、整洁、方便、安全。 3、运用优美的语言、令人愉快的声调,举止有度,行为得体,使服务显得有生气。 4、病人到达有问候声,病人离开有道别声,病人表扬有致谢声,工作不足有道歉声。处处为病人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 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 2、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时,应服从安排。 3、认真做好交接班及班前准备工作。上岗前检查个人服饰、仪容仪表,保持精神饱满,情绪愉快。 4、上岗时不轧堆聊天、不吃零食、不吸烟、不会客、不干私活,在工作状态中不接、打私人电话,不在岗位上用餐。 5、不向病人索要及收受财物礼品,不收受回扣,不随意接受病人礼请。 6、不乱翻、乱动病人物品,不乱拿病人遗失、抛弃的物品。医院内拾到失物,应立即上交科室或办公室。 7、任何情况下不与病人发生争吵,院内、科内不与上司、同事争吵。 8、爱护公物,节约能源,地医院设备、用具物品维护良好,不乱用、乱拿、随意损坏。 9、遵章收费,不任意变动收费标准。 10、未经批准,医院工作人员不应向外界传播或提供医院有关资料。不在不适场合议论病人的病情及其它不宜公开的情况。 11、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程序、操作规程。杜绝违反操作规程和医院制度的现象发生。 12、 听到病人的批评和设诉,冷静从事,正确对待。
● 应接礼节 1、熟练掌握问候礼节。主动问候病人,能够根据时间、场所、情景、接待对象的不同,准确动用问候礼节。 2、熟练掌握称呼礼节。根据病人的身份、年龄、性别、职业,运用不同的称呼,亲切和蔼。应记住病人的姓名,以便再次遇到时准确称呼;工作中不呼中服务对象的门诊号或床号。 3、熟练掌握应答礼节。根据场景、说话内容具体情况,正确回答,反应灵活,应对得体。 4、熟练掌握迎送礼展出。能够根据迎接、送别的具体需要正确运用,做到讲究礼仪顺序、礼仪形式,语言亲切准确,关照、示意得体。 5、熟练掌握操作礼展出。服务操作规范,尽可能不打扰病人,礼貌大方。 6、见到病人时,主动问好、打招呼。见到上司应动问好,遇同事应点头致意问好。
● 日常礼节 1、对待平凡人谦虚有礼,朴实大方,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态度诚恳。 2、尊重病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病人的服装、形貌、不同习惯和动作,不评头论足,并能按照病人的要求和习惯提供服务。 3、与病人及家属谈话时应暂停手中其它工作,目视对方眼睛三角区,认真听对方讲话。 4、与病人谈话时应使用清楚、简洁、礼貌的语句,声调平稳。 5、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主动为病人查询,并及时告知病人。 6、同病人交谈,要注意倾听,精神集中,表情自然,不随意打断病人的谈话或插嘴,时时表示尊重。7、提供预约服务时严格遵守约定时间,做到不误时,不失约,快速准确。 8、上岗可在公共场所时,要做到动作轻稳,声音柔和,不影响病人。 9、应具有良好的礼貌习惯,不做病人忌讳的不礼貌动作。不说对病人不礼貌的话。 10、在病人处事不够冷静时,要保持冷静,对待病人不急躁,礼让病人,避免冲突。 11、在病人不慎失手或做错事时,应主动给予帮助,提供服务。 12、不议论病人,不讥笑病人。 13、因诊疗需要必须询问病人隐私时应先向病人说明。 14、医院工作人员应有秩序观念,员工餐厅窗口应自觉排队。
● 着装仪容 1、服装:严格按照医院规定穿着指定工作服、勤换衬衣、内衣,领带(领结、领花)打正。不着工作服不能进入工作地带,医院工作人员不能身着工作服走出医院。工作服无污迹,无开线掉扣。不得内衣外穿,医院内不得穿无袖衬衫、背心、短裤,不可卷衣袖、裤腿。 2、工牌:必须佩戴工牌上岗,医院工作人员工牌戴在工作服左上方指定位置,实习生要戴“实习”工牌。注意横平竖直及工牌的完好无损,便于病人看清。不得在病人看得到的场所戴、摘工作牌。 3、鞋:鞋面整洁无污迹,系好鞋扣。上班时不得赤脚穿鞋或穿高跟鞋、硬底鞋,皮鞋不得钉掌、打钉,不穿脏鞋、破鞋,不趿拖鞋。 4、头发:发型美观大方。应经常洗头、吹风、去头皮屑,男职工发不盖耳遮领,头发务必梳理匀贴,不可蓬乱。护士佩戴燕尾帽发不过肩,女工作人员戴圆顶帽时发不外露。 5、面容:女工作人员提倡淡妆上岗。女工作人员要注意随时补妆,但不可当着病人面化妆,不得浓妆艳抹。男工作人员要随时清洁面部,不留胡子和鬓角。 6、饰物:医院工作人员上班不得戴耳环、手镯等。护士在工作时间内不应戴戒指。必要的手表、发结、发卡等选择适当,使之与面容、服饰、发型协调。 7、手机:工作需要携带的手机(呼机),应始终保持正常、有效。参加会议时一律开至“震动”档。 8、班前整容:医院工作人员上班前要自检仪容,班前例会时要检查下属仪表,不符合要求的医院工作人员不应上岗,以维护医院从业人员的形象。
● 站姿 1、当班值岗(导医台、问询台等)时应坚持站立服务,挺胸、收腹、沉肩,两脚略分开15厘米左右。站姿优美,表情自然,面带微笑。 2、应两眼平视或注视服务对象,不斜视病人或东张西望,不凝视一个固定位置。不得前仰后合或倚靠他物。不得手插兜、插腰、抱肩或后背手。 3、精神饱满、自然大方,随时准备为病人提供服务。 4、不同场合站立:在电梯门口要站立在两翼或病人身后。回答问询时要身体正直平稳,不东倒西歪。一般前面有病人时应保持适当距离,在电梯内仍要采用标准姿态,精神饱满。
● 坐姿 1、当班或与病人交谈需要坐下时,坐姿平稳、端庄、自然、面带微笑。 2、入座前轻移坐椅,平稳坐下,只坐椅子的三分之二。如坐姿方向与病人不同,应侧身面向病人。 3、坐下服务或与病人交谈时,两眼注视病人,精力集中。不斜对、斜视病人。 4、坐下后不前俯后仰,不得摇腿跷腿,不将腿放在椅子、沙发扶手或茶几上。 5、非特殊情况,不得在供病人使用的座位中落座。
● 走姿 1、挺胸、收腹、沉肩、垂肘、身体重心略向前倾,低胎腿,轻落步,不出大响声,不拖腿,走态自然大方。男不晃肩,女不扭腰,两肩并齐。表现精神饱满有朝气。 2、头部:不可摇头晃脑或昂首过高,不吹口哨,不吃食物,应表现出庄重谦虚。 3、目光:平视前方用余光照顾两翼及上下,避免碰撞。 4、手臂:摆手不打弯,不要手插口袋或打响指,不与他人并膀拉手或勾肩搭背。 5、步行:步子要稳重,狭窄地方(如楼梯走道、楼梯口的拐弯处)迎面来客时应适度减缓。但不得过于缓慢,避免给人以懒散的印象。非紧急情况不得奔跑、跳跃,避免造成紧张气氛。 6、路线:医院设有工作人员通道的地方要走医院工作人员通道,乘医院工作人员电梯。狭长地带(如走道)走在中心线两侧。拐道处走大迂回线,不得与病人占、抢道。 7、引领:走在病人前方两侧1-1、5米距离处,身体略微侧向病人,时时注意用余光回顾病人是否跟上,转弯时先向病人示意,指示方向,行进时同病人交谈,保持半步距离,上楼梯请病人先行,下楼梯时医院工作人员先下,进出电梯请病人先行。 8、礼让:对迎面而来病人应侧身礼让,不近身超越同行的病人,感到后面病人行速较快时应主动避让。不与病人争道抢行。因工作需要必须超越或超过病人时要礼貌致歉。 9、检查:定期、随时关注沿路电灯、电线及其它物品设施的状态,随时清理并做好记录。
● 手势 1、为病人服务或与病人交谈时,手势正确、自然,符合规范。 2、手势幅度适当,使病人易于理解,不引起病人反感或误会。 3、使用手势时,尊重病人风俗习惯,注意同语言配合,不用病人不理解和可能引起病人反感的手势。 4、给病人指示方向目标,应眼睛兼顾病人和指示目标,面带微笑,配合语言运用。
● 握手 1、握手时注视病人眼睛,上身略微前倾,含笑向对方致意。 2、不要握住对方的手来回摇晃,不要用力过重或过轻。 3、见到长辈、上级、同事、相对服务对象时,应主动向他们表示问候,待他们伸手示意握手时应与其握手。 4、握手时手掌应处于垂直状态,掌心不能向下。
● 需要禁止的行为举止 1、不在病人面前打喷嚏、打哈欠、伸懒腰。 2、不在病人面前挖耳、鼻、眼屎,搓泥垢,抓头痒,修指甲,照镜子。 3、不在病人面前剔牙、打饱嗝。 4、不得用手指指病人。 5、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或杂物,并应劝阻他人乱扔,发现被乱扔的杂物等应随手拾起。 6、不大声喧哗。 7、与病人交谈时不可看手表。 8、不得用左手(或戴手套)与病人握手。
● 服务语言 1、能够使用迎宾敬语、指路敬语、问候敬语、称呼敬语、电话敬语,实行服务敬语规范服务。 2、提倡使用普通话,不使用粗语、秽语,避免因表达不准确而引起的误会。 3、表达简明、明确。不说与服务无关的多余话。不打听或诉说与诊疗无关的个人或他人履历、工资收入、家庭财产、衣饰价格、婚姻等私事。防止传播有损集体、同行声誉和不利于他人身心健康的言论。 4、讲究语言语调,做到说话清晰、声调温和亲切。与病人说话多用建议、劝告式语调和语气,不用命令、训戒式语气。也不用过高或过低的音调同病人交谈。 5、讲究语言技巧,说话要语言通顺、符合规范。防止语法不通、用词不当,前后颠倒,含混不清。同病人交谈应当主题明确,逻辑性强,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6、同病人交谈,向病人询问、征求意见或处理投诉时,要坚持微笑服务,表情自然,眼神运用得当,加深语言的感染力。 7、遇到新入住的病人表示问候,遇离院病人要道别。发现病人欲与自己交谈时应主动询问,使病人感到亲切。 8、询问或打扰病人时要表示歉意。工作和服务出差时要向病人道歉。 9、得到病人帮助、协助和谅解或得到病人表扬时要致谢。 10、病人交谈时不要趋前旁听或做出旁听状,切不可打断病人谈话或做皱眉等小动作。同时,要重视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11、有问必答,不含糊其词,不胡乱解释,不说“不知道”而要答应帮助问询。在任何时候都不用简单的否定语和回绝病人的语言语调说话,如“不行”、“没有”、“办不到”等。 12、电话应在振铃三次之内接听,拨打电话时,若对方无人接听,应在振铃六声后搁下。接听电话时应先问候再自我介绍。
● 个人卫生 1、各岗位医院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岗位和医院各项卫生制度,认真执行卫生操作规程。 2、各岗位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穿好规定的工作服,不卷袖子,不挽裤腿 ,不穿背心、短裤、拖鞋,遵守衣着卫生要求。 3、为病人服务或清洁后须洗手并消毒,特定岗位人员必须戴手套操作。 4、上班前不饮酒,不吃异味较大的食品,务求去品味、体味。 5、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工作服,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在病人面前打喷嚏、咳嗽。 6、如厕后必须冲水。
● 服务效率 1、医院工作人员每天应提前5-10分钟上班,在各自的岗位上准备好设备、用品,整理好着装、仪表、个人卫生。各项准备工作做得充分、细致。开始工作后,通迅速提供服务。无因准备工作不充分而影响和延误服务工作或被投诉的现象与行为发生。 2、每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在各自的岗位均应快速接待病人。若因工作繁忙,应向病人表示歉意,请人稍候。 3、每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应严格按工作程序和质量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工作量。无拖拉、延误、怠慢病人或被投诉的现象发生,工作效率高。 4、病人事先约定时间的诊疗服务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无遗忘、拖延现象发生。 5、各岗位的服务工作如因病人较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或完成,均应向病人说明,告知大致等候时间,求得病人的谅解。 6、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及时通知工程设备部门维修。 7、维修人员一般应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15-30分钟内排除故障。一时修不好时,设备停止使用,应及时告知并妥善安排,取得使用人及病人的谅解。 8、每天下班前,上一班医院工作人员应主动向下一班医院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尚未完成的和需要限时、定时完成的诊疗项目,交接手续应清楚、明确。 9、病人离院时,各岗位的医院工作人员均应事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出院带药及时送达到位,病人借用物品收回及时,主动帮助办理离院手续应快速准确。 10、对病人投诉应分类整理,住院病人投诉处理不超过24小时,离院病人投诉处理不超过72小时。 |
|
首接负责制 |
|
为切实树立起行政、后勤为临床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办事效率,特在行政、后勤实施“首接负责制”制度。 1、“首接负责制”是指医院所有行政、后勤人员在院内凡遇到临床、医技科室或外单位来人(来电),遇到非本科室的需要帮助解决的困难或问题,均应尽自己的最大努力给以帮助解决。如有自己不能解决和非本科室可以解决的问题,应负责介绍或联系到可以解决问题的科室或工作人员处。 2、实行“首接负责制”后,有关科室职工禁说“不知道”、“不是我管”、“你自己去问”之类词语。 3、各行政、后勤科室要不断加强教育,督促本规定的落实,院科两级考核组织要加强对本规定的定期不定期考核,临床、医技等科室有权对本规定实行监督和评价。“首接负责制”将作为有关科室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4、为切实贯彻实施“首接负责制”,有关人员必须做到: 4、1 尽最大努力熟悉了解医院各项工作、布局、业务项目、制度等。 4、2 做到有求必应,严禁推诿,并必须做到及时准确、热情和蔼、态度诚恳。 4、3 上级领导或外单位来人时,应热情接待。 4、4 提倡文明用语,不用禁止用语。 5、对不实行“首接负责制”的职工和所在科室,医院将按有关奖惩条例进行处理。程度分为:医院检查时发现;要求帮助解决的科室上告;产生后果。以此类别进行行政和经济处罚(个人以经济处罚为主,科内考核以扣分为主,并与科主任职贴部分效益工资挂钩)。 |
|
首问负责制度 |
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医院实施首问负责制,具体规定如下: 1、 首问负责制是指对病人或陪客的询问和就诊,医院的每位职工都有责任和义务热情接待。 2、 遇到病人询问,不得用“不知道”或“不能解决”等禁止用语一推了之,提倡文明用语,做到有问必答,热情和蔼,必要时给予指明方向或电话科室联系。 3、 有时难以处理和回答病人的问题,及时与院长代岗和咨询服务台工作人员联系,予以处理解决。 4、 因医疗纠纷引起病人或陪客态度欠好,作为医务工作者应冷静、耐心解释,并帮助与医疗业务科联系,不致矛盾扩大。 5、 对不实行“首问负责制”的职工和所在科室,将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予以扣奖。 |
|
医院承诺制度 |
1、 禁止收受和索取“红包”,一经查实,“以一罚十”。 2、 对危、急、重病人开设“绿色通道”先抢救,后补交收费住院手续。 3、 禁兜售非医疗性物品,一经查实举报者奖励1000元。 4、 院内门、急诊不得推诿病人,急诊病人5分钟内接诊。 5、 本市70岁以上住院病人,凭身份证住院床位费优惠10%。 6、 新病人入院后,相对应的各级医师应在三天内与其见面,并把各自的职责告诉病人。 7、 I-Ⅲ类择期手术病人在≤96小时内手术(除双休日外)。 8、 严格实行三级查房缺席和院外会诊制度。 9、 让病人明明白白消费,每天一次向病人提供费用明细清单,并接受咨询或核对。 10、 住院病人做特殊检查,由卫勤中心护士负责护送。 11、 每天向病房送两次开水,保证供应每位病人四瓶开水。 12、 每日三次由护士负责分送口服药(特殊药物例外),并督促病人按时服药。 13、 每日三餐(包括治疗饮食)由食堂负责送到病区供应。 |
|
岗前教育制度 |
1、医院对每年新分配到岗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教育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2、1 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教育; 2、2 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2、3 医院历史、现状和发展史教育; 2、4 医疗文书书写及有关医疗规定,医疗安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教育; 2、5 医院规章制度,奖惩条例等院纪院规教育; 2、6 医院科研及继续教育现状和有关规定的教育; 2、7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3、 当年内调入、借用新上岗的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
|
医德建设责任制 |
|
为树立良好的医院形象和进一步提高医疗人员的医德医风水准,促进医院行风建设,医院实施医德建设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1、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在医疗活动中严禁任何理由收受患者“红包”、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等。 2、经管医生及责任护士均须与每个住院患者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双方互相承诺,在诊疗期间,不向医务人员赠送“红包”及有价证券等,共同搞好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3、行风建设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约后一份存入住院病历,作为病历档案存档,一份交病人保存。 4、未按规定执行,每发现一次扣奖100元。违反责任规定,一经查实,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如数追缴因违反规定所收的财物款,并扣发所收财物款十倍的绩效工资。 |
|
医德建设控制程序 |
|
1、目的:为确保本院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品牌,不断提高病人满意度和社会满意度,增强医院的综合竞争力,建立并保持本程序。 2、职责:医院党总支对本院医德建设负领导责任;办公室组织、协调、检查、落实各项医德建设措施;其他各职能科室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 3、执行标准: 3、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3、2 上级行政部门关于医德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3、3 本院有关规章制度;医德规范、行为准则、素质要求、文明用语及礼仪规范;奖惩办法;其他有关医德建设的规定。 4、监督与检查: 确定以下监督与检查方法对本院医德建设实施控制; 4、1总值班:按《总值班制度》执行; 4、2 院长医疗行政查房: 按《院长医疗行政查房制度》执行; 4、3 行政夜查房:按《行政夜查房制度》执行; 4、4院长代表岗:按《院长代表岗制度》执行; 4、5 各职有科室对所辖部门的检查:按3、1、3、2、3、3所列标准对所辖部门的符合性进行检查; 4、6 外聘行风监督员检查:及时收集并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 5 处置与改进: 5、1 各种检查均应做好记录,有各职能部门定期分析用简报形式通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5、2 对医德建设工作成绩显著的科室和员工按《奖惩办法》予以奖励;对违反有关执行标准的科室和员工按《奖惩办法》予以处罚并予跟踪纠正;对纠正措施不到位而再次违章违规的加倍处罚;对《奖惩办法》无明确处罚规定而又违反有关执行标准的行为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处罚或免予处罚,该处罚决定的案例作为《奖惩办法》的补充条款参照执行。 |
萧山区中医院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以及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又粘膜,或者被含有疾病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3.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 预 防
1.标准预防的基本概念:(1)隔离对象:将所有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视为有传染性,需要隔离。 (2)防护:实施双向防护,防止疾病双向传播。(3) 隔离措施:根据传播途径建立接触、空气、飞沫隔离措施。
2.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2.1 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剂洗手。
2.2 手套:当接触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黏膜时应戴手套;在两个病人之间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洗手。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3 面罩、护目镜和口罩:戴口罩及护目镜可以减少病人的体液、血液、分泌物等液体的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及鼻腔粘膜。
2.4 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才使用。脱去隔离衣后应立即洗手, 以避免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2.5 可重复使用的设备:用过的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危险和污染衣服或将微生物在病人和环境中传播,应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清洁干净和适当地消毒灭菌,一次性使用的部件应弃之。
2.6 环境控制:保证医院有适当的日常清洁标准和卫生处理程序,在彻底清洁的基础上,适当地消毒床单、设备和环境的表面(床栏杆、床单位设备、轮椅、洗脸池、门把手)等,并保证该程序的落实。
2.7 被服: 触摸、传送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被服时,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和污染衣服,应避免扰动,以防微生物污染其他病人和环境。
2.8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2.9 隔离室(病人的安置)。将可能污染环境的病人安置在专用的房间有助于维持适当的卫生或环境的控制,但是专用房间无效时,应与感染控制专业人员协商病人的安置地方或做出其他的选择。
2.10 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由于标准预防不能预防经由空气、飞沫途径传播的疾病,因此,对一些临床具有传染性的疾病或综合症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耐药菌感染在待诊或确诊后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空气、飞沫、接触预防隔离措施。
(一) 空气隔离 空气传播是指病原微生物经由悬浮在空气中的微粒(粒径小于5um)—气溶胶来传播的方式,这种微粒能在空气中悬浮较长时间,并可随气流漂浮到较远处,所以可造成多人感染,甚至导致医院感染暴发流行。因此,病人所处的环境需要屏蔽,可使用单人房间、专门的空气处理系统和通风设备防止空气传播。医务人员和进入该环境的人员应使用呼吸道保护装置。预防措施除实施标准预防外,还应实施空气隔离,包括:(1)设立隔离室。限制病人离开隔离室, 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离开住室, 病人及运送人员要戴口罩(N95或外科口罩),以减少感染扩散。当进入已诊断或怀疑为易传染肺结核的隔离房应戴口罩(N95口罩);易感染麻疹的人们不应进入已诊断或怀疑麻疹(风疹)或水痘病人的房间,若一定要进入时应戴口罩。麻疹(风疹)、水痘免疫者可不戴口罩。 (二)飞沫预防 飞沫传播是指经较大的飞沫气溶胶微粒(粒径大于5um)而传播的疾病。在空气中悬浮的时间不长,喷射的距离不过1m左右。预防措施除了实施标准预防之外,还应实施飞沫隔离措施。包括:(1)隔离室;(2)屏蔽(近距离时),医务人员需依据标准预防措施实施隔离预防,在近距离(1m之内)接触病人时应加屏障(戴口罩);(3)病人的运送限制病人的活动和外出,如果必须外出应戴口罩屏蔽病人。 (三)接触隔离 接触传播指通过接触而传播的疾病,接触传播是医院感染主要而常见的传播途径,一般包括:直接传播和间接传播。预防措施除了实施标准预防外,还应实施接触隔离。具体措施包括:(1)隔离室;(2)洗手和手套;(3)隔离衣;(4)限制病人离开隔离室必须转运病人时, 病人及运送人员都要防护,以防传染和扩散;(5)设备:用过的可重复使用的设备被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污染时,为防止皮肤黏膜暴露在危险中,防止污染衣服将微生物在病人和环境中传播,应确保在下一个病人使用之前将其清洗干净和适当地消毒灭菌。
第三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根据不同的暴露源选择预防用药
第四章 登记和报告
意外受伤后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填写报表。院感科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本制度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若与有关文件内容相抵触的则以本文件为准。
|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设立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是指医院内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委员会负有监督、指导本院科学管理药品和合理用药的职责。
1、负责全院的《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工作。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不良反应、药事法规讲座等。
2、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制(修)定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定期组织检查全院药品质量、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审定处方合理性、规范性;分析、指导、监督临床合理用药,制定门诊协定处方;研究防止用药事故和药源性疾病的措施,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4、定期讨论全院基本用药品种、范围、组织安排评定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核定增添新药,淘汰疗效差的药物。
5、定期组织检查各科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法者,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
6、积极宣传新药知识,交流医药信息,指导、制订新药的临床试用,审查试用结果,促进合理用药,科学用药。
7、审定、协调、监督本院用药计划。
8、组织临床用药的总体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9、支持临床药学工作,组织开展临床药学研究和新药、新制剂的开发。
10、核定本院药剂科提出的新制剂质量标准和配制操作规程。
11、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每年至少一次讨论医院合理用药事宜,委员会工作应有完整记录。
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定期修订。
3、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委托药剂科负责《临时药品采购申报论证表》的审核工作,经药剂科主任审批,报经药事会主任核准后方可购入。
4、贯彻执行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负责本院在用的未中标或中标药品调整的审核确定工作,督促并检查药剂科的执行情况。
5、定期分析本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以及不合理用药造成的药源性疾病及药物不良反应和其他用药的重大问题。负责监督销毁过期失效的药品和超过保存期的处方。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进行的新药临床试验,研究解决临床试验中出现的问题,审核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新药初审办法
1、首次进入本院的药品均作为“新药”处理。申请新药前须由医药代表填写“药品信息表”。“药品信息表”由药剂科负责发放、收集和整理,药剂科受药事管理委员会委托指定专业小组进行初审。
2、每周四下午为药剂科接待厂商医药代表时间。
3、填写“药品信息表”时应提供的资料有:①药品说明书(批文复印件);②药品质量标准(批文复印件);③新药证书和/或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或进口药品注册证(批文复印件);④生产厂家一证一照复印件;⑤生产厂GMP认证证书(复印件);⑥推介人员受委托证明;⑦药品销售员身份证、职称证或上岗证复印件;⑧生物制品和进口药品应附药检报告书;⑨药品说明书和药品质量标准还需制作成word文档;⑩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加盖销售方红色公章。
4、药品信息表应据实填写,凡发现实际情况与填写内容不符的、提供资料不全的,药剂科在初审时将予以删除。
5、凡证书、批文和药检报告书须加盖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公章。
6、定期召开新药推广会,把已通过初审的“药品信息表”和所附资料在指定地点向临床医生展示。临床医生可根据本专科需求填写《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经本科主任签字后交给药剂科,也可向药剂人员申请这之外的所需新药。
7、药剂科将临床医师提交的《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整理后,报经医院药事委员会按“新药审批会议制度”审批。
新药申请管理制度
1、引进新药应由临床专科医师向药剂科领取《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
2、认真填写《新药引进申请表》中的有关项目,如药品的药理、药效特点,与现有院内、外同类药品比较的情况,国内、外多中心研究结果,价格等情况。
3、对于药品月消耗金额(由药剂科每月提供药品消耗排位表)≥3.5万元的实施“一品双规”,每1-3个月调整一次;月消耗金额<3.5万元的原则上实施“一品一规”。如原为“一品一规”现申请实施“一品双规”的,新申请的规格要求经销商不同,同时包装盒形态和标识要有明显差异;如新申请药品≥2个时,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投票确定。单一药品月消耗≥9万元时给予停用。申请科室需根据医院用药情况提出需淘汰的药品名称、规格,凡申请引进一种药品需淘汰本专科已使用的一种同类或类同药品,如无淘汰药品申报,医院不予引进。
4、厂家或经销商供应的某种药品因某种原因无法正常供货而需要进行调整时(药品通用名必须相同),必须提供由生产厂家或其它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调整。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停用该经销商或该生产厂家在本院经销的所有药品。
5、《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必须由相关专科主任签字。
6、《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由药剂科收集后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按“新药引进管理制度”审批。
新药引进管理制度
1、首次进入本院的药品均作为“新药”处理。
2、引进新药应由临床医师按“新药申请管理制度”填写《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
3、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药剂科主任兼任。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听取办公室主任关于临床新药申请情况与药剂科对申请引进药品初审情况的汇报。
4、讨论通过的新药须进行临床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监测该药品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5、试用期结束的药品,由药剂科主任向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试用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结果,临床疗效评价结果,临床用量情况等。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试用期满后的品种是否正式收录《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内。对未收录《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品种,在下次药事会议上通报。
6、药事管理委员会新药讨论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同意引进的票数大于参加人员1/2的药品,则正式引进医院试用。
新药审批会议制度
1、医院设立新药讨论专家库,由本院在编的临床医、药人员中的副高级职称和部份中级以上人员以及相关行政管理专家组成。
2、新药讨论会议召开12小时前,由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通知药剂科从上述专家库中抽取呈单数的与会人员。
3、药事管理委员会可每季度召开1次新药讨论会议,审批填写了《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的药品,参加会议人数应不少于17人。
4、药剂科将符合条件的药品整理汇总,编制新药讨论会议药品目录;
5、参会人员每人1份目录,听取药剂科及临床专科的有关内容介绍,经提出讨论意见后,在投票表上进行无记名投票;
6、得票超过参会人数1/2的药品可批准引进。
药品淘汰管理制度
药品淘汰的范围:讨论通过的新药,在三个月试用期间用量很少的品种;在临床治疗中出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药品;临床使用量小(连续三个月总量消耗≤45个最小包装单位)或可以被替代的药品;在临床使用中严重违反医院行风管理规定所涉及的药品。
1、临床专科在填写《新药采购申报认证表》时,同时应考虑淘汰1种本科室原先使用的同类或类同药品,待所申请的新药正式引进时,专科提出的待淘汰药品不再购进。特殊情况(如新设的专科及无法替代的药品等)可不提交淘汰药品,但需经药学组讨论,并提交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
2、药品引进后,由药库在一周内发书面通知给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监测小组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通知医院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成员,开始对试用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重点监测。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对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临床反映大的药品进行汇总,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汇总及处理意见表》。
4、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随时听取药剂科主任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情况汇报,并决定对试用满3个月的药品是否正式列入《医院基本药品供应目录》。
5、药剂科、医疗业务科有权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作出暂停使用的决定。
6、对于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严重违反医院有关行风规定所涉及的药品,由行风办向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报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
7、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严重不合理使用的品种,院长有权作出行政干预决定。
8、所有淘汰的或停止使用的药品都应在药事管理委员会会议上通报并说明情况。
临时用药管理制度
1、临时用药的定义:临时用药是指紧急抢救、特殊病种、特殊需要、诊断及科研所需的而我院尚未引进的药品。
2、因医疗需要必须使用临时用药的临床科室,须填写《临时药品采购申请表》。申请表应明确填写药品名称、剂型、用法用量、规格、每日用量、所需疗程时间等信息。临时用药一次申请量原则上不得多于单人份、一个疗程用量。
3、《临时药品采购申请表》经临床专科主任审核并签字后,送至药剂科主任或药品采购员处。必要时药剂科派药师到临床了解调拨药品的申请及使用情况;
4、紧急情况下临床可以电话、处方形式通知药剂科,但事后须补办申请手续。
5、收到《临时药品采购申请表》后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审核采购数量并签字,再经药事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交采购员尽快采购所申请药品。药品入库后立即通知药房,申请科室接到药房到货通知后应及时记帐领用。
6、因危重患者死亡等原因导致不能用完的调拨药品,药房应给予退药。但申请科室应负责对退回药品的使用。
7、以临时用药名义过量申购药品,又无正当理由造成所申购药品的积压或浪费者,该损失由申购科室或申购医生承担。
药品采购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加强医院药品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药剂科负责全院药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其他任何部门不得自行采购或从其它途径接受药品用于临床。
二、药库应根据本院“基本用药目录”,了解药品信息及药品使用、消耗规律,合理确定库内贮备量,由药品保管人员制定药品计划,填写药品计划申购单,经药剂科主任审核,必要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由采购员实施采购。
三、贯彻执行省、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药品进货必须是国营主渠道,以就近、质量与效益相结合为原则。药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标准,严禁采购无批准文号、无注册商标、无厂牌的“三无药品”。
四、采购新药,需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方可执行。所进药品必须有完整资料。对临床临时用药,须经临床科主任提出,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予以一次性调拨。
五、特殊药品的采购应按有关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六、本办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